駱駝志工協會101年度第一次志工徵募簡章



一、宗旨:

(一)運用社會人力資源,推動古蹟保護與鄉土教育活動,培養市民熱心公益,奉獻智慧的社會風氣。

(二)推廣學習、服務、回饋的精神,以豐富人生,造福社會。

二、徵募對象:

(一)高中(職)畢業以上學歷,身心健康者。

(二)具奉獻及服務熱誠。

(三)每月能提供約定之服務時數,不遲到早退。

(四)樂於接觸人群,願與其他志工分工合作完成本會交待之任務。

(五)需參加志工職前、在職等教育訓練課程。

(六)遵守志工管理要點及分派工作須知之規定。

(七)接受本會對服務工作的評估及建議,理監事會議通過後為正式會員。


三、志工服務內容:

1.基隆古蹟解說。2.文化資產保護觀念推廣。3.定點輪班。4.其他公益活動。



四、面談日期:

101年2/16、2/23、3/1(星期四)三日擇一蒞會。

面談時段:下午07:30---09:30。

面談地點:基隆市中山一路241巷12號 (本會會館)。

聯 絡 人:謝總幹事 0953043130 李副總幹事 0910-670-951

五、志工服務時段:


(一)週六、日定點輪班可選擇上午(09:00~12:00)、下午(13:00~16:00)。

(二)各項活動由幹部負責聯繫志工服務,並請志工注意駱駝網站(http://loto.oec.com.tw)公告。

(三)每月須服勤6小時。

六、志工福利:

(一)由本會所指派之志工服務時數,可登錄為基隆市社會局志工服務時數。

(二)可參加本會舉辦之志工培訓課程(依各項培訓簡章規定辦理)及志工聯誼活動。

(三)依服務狀況由本會選派參加會外各項研習營。

(四)服務滿一年且達72小時,參加本會舉辦之國內旅遊活動可獲補貼。

(五)正式會員由本會發給制服。

(六)於本會贊助廠商商店購物,可享折扣優待。



七、附則:

(一)尚未成為本會正式志工前之培訓課程純屬本會徵募志工之業務,將不給予志工服務時數,敬請見諒。

(二)志工人員均為無給職,服務期間並接受本會考核。

(三)志工人員均應遵守本會有關之各項規章,凡有怠於職責,損及本會之聲譽者,得撤銷其資格。

八、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會例行公告為主。